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2 |
8.33% |
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服务,具体为分12期支付,即每月支付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成交供应商应在安保服务次月递交上个月的安保服务费发票。采购人审核后,扣除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而承担的各种款项后,在收到发票当月25日前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9.5、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我校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保证保安人员到岗服务,并持续服务一年。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日上午9时止。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
学校招标办受理人:张老师,电话:23510029。
附件:1.详细采购品目、相关技术参数及图例
2.采购项目询价表
3.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5.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6.投标密封袋封面格式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