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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保安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2

8.33%

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服务,具体为分12期支付,即每月支付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成交供应商应在安保服务次月递交上个月的安保服务费发票。采购人审核后,扣除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而承担的各种款项后,在收到发票当月25日前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9.5、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我校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保证保安人员到岗服务,并持续服务一年。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3日上午9时止。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

学校招标办受理人:张老师,电话:23510029。

附件:1.详细采购品目、相关技术参数及图例

2.采购项目询价表

3.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5.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6.投标密封袋封面格式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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