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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保安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5.2.5、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点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收凭据复印件)。

5.2.6、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近2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业绩3份,(业绩项目完整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若合同复印件中无法体现前文规定的相应服务内容,供应商还应提供辅助佐证资料),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约的相关证明文件(采购人的交付服务费的发票及汇入回单否则该项业绩无效)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标。

5.2.7、投标人应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从事保安服务行业资质证书(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00分至10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明德路6-12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三楼。接收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8950957901。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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