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财务审批流程结束,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9.5、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我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日上午12时止。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
学校招标办受理人:张老师,电话:235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