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职成〔2016〕32号
在线开放课程及专业教学资源库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培育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决定开展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课程”)及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课程
各职业院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受众面广量大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通过一年时间,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跨校、跨专业协同建设。
2.资源库
各职业院校遵循“碎片化资源、结构化课程、系统化设计”的组织建构逻辑,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相关专业大类为主,以资源素材为核心,开发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设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
各单位申报的资源库可只包括高职或中职内容,也可包括中职和高职两方面内容。
二、建设原则
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学校为主、社会参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项目实施
1.推荐名额及办法
各单位申报数量不限,课程和资源库分别独立申报。学校申报可单个或多个学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市属中职学校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申报;省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2.立项及审定
省教育厅委托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对建设完成的项目经审议合格的将上传到福建省职业教育资源平台,为全省职业院校师生共享。
3.经费保障
立项建设的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启动建设经费,项目完成经审定合格的再下达相应建设补助经费。
4.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申报推荐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于2016年5月30前报送到省电教馆。
(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推荐材料
《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封面加盖公章,一式4份);主要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
(2)专业教学资源库
《福建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封面加盖公章,一式4份);主要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
5.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503室(邮编:350003)
联系人:张航
联系电话:0591-87752763
电子邮箱:zh412@163.com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福建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实行)3.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福建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