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通报高校合作办学全面摸排情况的通知》(闽教职成〔2026]3号)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对照文件附件《防止反弹类问题清单》,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整改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及福建省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维护学校声誉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目标
根据问题清单,严格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监控与风险防控能,
确保所有办学活动合规,推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措施
(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易知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福州市仓山区易知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教学点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共58人,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接管,不再与该教学点继续合作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并做好在籍学生的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整改期限:2026年4月
(二)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信益文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平潭综合实验区信益文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教学点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4人由继续教育学院接管,不再与该教学点继续合作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并做好在籍学生的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整改期限:2026年4月
(三)关于福建省智尚职业培训学校
整改措施:福建省智尚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点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53人由继续教育学院接管,不再与该教学点继续合作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并做好在籍学生的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整改期限:2026年4月
(四)关于石狮市明德培训学校
整改措施:石狮市明德培训学校教学点于2023年撤销,其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93人由继续教育学院接管,不再与该教学点继续合作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并做好在籍学生的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整改期限:2026年4月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