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仓山、海口校区教职工
办事依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分级审批管理办法(修订)》(闽师专财〔2019〕20号)
办理地点:数字化校园——财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审批系统)
到现场办理次数:0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全天
受理单位:财务处
岗位责任人:相关责任会计
咨询电话:0591-23510150、23510153、23510159
二、申报材料
《财务报销手册》等要求提交的报账材料。
三、办事流程
四、易错事项
未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报账材料作为审批附件,导致退件。经办人员未及时跟进审批流程进度,
导致流程流转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