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25-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四幼儿园。接收人:方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1890691513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四幼儿园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采购数量仅预估数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供货。投标单位必须分项报价,每项单价乘以预估数量得出报价总额,未按照要求报价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某个产品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本次招标以单价招标方式进行,中标有效期一年。供应商中标后,在本次招标目录内按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品种、数量及中标单价分批次进行采购,并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当批次采购数量在100人次(含)及以上的,中标人应于下单后30日内完成交付。当批次采购数量在50人次(含)及以下的,中标人应于下单后10日内完成交付。
8.3、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付当批次货款的全款。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我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5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分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