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 from nature

go to the heart

从自然而来,向心灵而去

当前位置: 首页 > 智慧·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室内EVA积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样品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样品。

样品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详见参数内容):







(允许外形尺寸误差为士3%)

样品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本次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同时与投标文件所投产品响应的技术指标一致。若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或所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样品递交时间:供应商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00-16: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明德路6-123 号)(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在上面应贴货物名称的标签并遮盖货物品牌及生产厂家,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供应商名称及货物品牌。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样品封存保留作为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成交人须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暂时使用成交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成交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接到学校通知当天【退还样品时间:8:3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办理退回手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公休、节假日不办理退还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4)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对样品进行拆散或破坏性检查,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