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11: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2、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2.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2.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3、开标时间
本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6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叶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18150030611。
八、中标条件
8.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8.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8.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8.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九、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9.2、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中标供应商进场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资料,经业主审核后并开具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总价的50%;余款50%于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提供盘点报告并经业主审核且开具等额发票后结清。
十、其他注意事项
10.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10.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