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公告

    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7-07-25 23:21:16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有福州教育研究院,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良好的品行;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大学学习期间曾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以上(指班长、团支书、院系两委学生干部),或从事过院系及以上学生管理工作;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专业要求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9.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资历和年龄截止日期

    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731日。

    三、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若被我校聘用,按照编外人员管理,不入学校编制,待遇为基本工资+值班津贴+伙食补贴+五险一金,另外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731日。

    2.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填写完整、签名后的《闽江师专2017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报名表》扫描件,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材料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一并发至邮箱mjszzp@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为“姓名+辅导员”。逾期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经我校审定符合应聘条件的,电话通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校联系。

    五、考核办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另行电话通知。

    六、聘用手续办理

    根据面试情况,经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

     

    附件: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报名表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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