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制定2021年度第二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在榕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可量化考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按《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规定编制经费预算。科技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设立研发经费明细帐,专款专用。
 项目申请的经费未获满额资助的,差额须自筹补足。后补助项目科技经费申请额不超过预算总额的50%。
 4、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如总经理或技术总监)担任,权责同等,提交项目申请时应附委托书。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5、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单位或被执行人。
 6、企业申报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
 7、企业为牵头单位的,只能申请1个项目。2020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在4000万以上、实际缴纳税收在100万元以上(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有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类项目申报数量不限,但每一类别只能申报1个项目。
 8、企业项目由企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由所在单位推荐。在榕高校院所申报项目由其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9、若立项数未达到计划数,以实际立项数为准。
 10、鼓励开展军民融合、平安福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密等新技术研发。
 二、指南类别
 本批计划分为三类八项,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
 1、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类。
 (1)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指南代码:2021FZP0101)
 (2)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指南代码:2021FZR0101)
 2、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类
 (1)福州市社会发展综合项目(指南代码:2021FZS0201)
 (2)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代码:2021FZY0101)
 (3)福州市在孵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指南代码:2021FZF0101)
 (4)福州市农业科技项目(星火项目、科研项目,指南代码:2021FZN0101、2021FZN0201)
 3、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类。
 (1)福州市医疗卫生项目(指南代码:2021FZS0101)
 (2)福州市市属高校科研项目(指南代码:2021FZG0101)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18日(24: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起止日期为202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24:00)。
 2、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3、项目推荐前,推荐部门应在线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能再退回修改。
 附件:
 (1)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2)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福州市社会发展综合项目申报指南
 (4)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5)福州市在孵科技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6)福州市农业科技项目(星火项目、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7)福州市医疗卫生项目申报指南
 (8)福州市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5月13日
 
 
 
 
 
 
 
 
 
 
 
 
 
 
 
 
 
 2021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进“平台福州”建设和提高我市科技创新平台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福州市现代农业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或企业共同开展原创性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等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面向我市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福州市现代农业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公开征集。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2、申报项目应有明确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项目申请书要有量化可考核的技术、人才和经济效益指标。
 3、本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4、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2020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由其纳税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平台负责人须为该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由其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5、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需要提供与在榕企业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推荐单位对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的不予推荐。
 6、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计划立项数40项,分A、B两类。其中A类项目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立项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其中前补助类10项,后补助类10项。B类项目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计划立项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其中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立项15项,前补助类10项,后补助类5项;福州市现代农业创新基地立项5项。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证明材料、企业类申报单位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委托书和推荐书等材料)。
 2、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成果转化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郑荣火李海峰
 联系电话:83322832 83352378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应用与云服务、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海洋高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项目申请人为上述对象中:1.通过“榕博会”等方式引进以及纳入我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2.近三年(2018年以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第二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省对市人才绩效考核指标中的科技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完成人(排名前3)、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和三等奖排名前2),国家、省引智计划入选者,国家、省杰青基金获得者,市科技领军人才等)。
 3、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4、申报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5、申请人应在科研上取得同行公认的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对福州市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实际贡献。
 6、申报人应连续在福州市全职工作两年以上,且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7、除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和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外,申报人所在企业2020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30万元。
 8、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立项数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9、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等。
 2、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技主管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徐叶如
 联系电话:83351230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社会发展综合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城市绿色环保、工业污水处理、清洁生产、气象科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城市建设方向相关研究与技术开发。
 2、医药、医疗器械、节能节水、食品安全、社会安全、珍稀动植物培育等研发。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运行情况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有开展和填报研究开发数据);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公益性事业单位。
 2、计划立项数1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福州市生态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综合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2、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王庆金 郭文涛
 联系电话 83332971 83333531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2、支持我市企业与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泛珠三角区域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3、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支持闽东北协作区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闽东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2、申报企业或合作企业2020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3、计划立项数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鼓励各方加大项目投入力度,财政资助经费只拨付给牵头申报项目的单位;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2、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技主管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苏健文 联系电话:87114127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在孵科技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高质量发展,支持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支持符合福州市产业政策,贴近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运用互联网+解决福州产业短板,市场前景、成长性好、具有带动效应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福州市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内注册,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取得有效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2、计划立项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在孵科技企业创新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等。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 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联系人:魏慧玲 谢辉 联系电话:83363411 83332504
 2、社会发展与农业科技处
 联系人:赵龙 郭文涛 联系电话:88030890 83333531
 3、行政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类别
 围绕农业创新、提质增效与绿色发展、“海上福州”等方向,
 支持上述领域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示范。星火项目支持国际化深远海养殖技术、海工装备养殖平台示范;大宗海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和现代加工装备;高值化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海洋生物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提取关键技术;水、农产品加工保鲜、冷链物流、交易系统开发;新品种选育、规模化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物联网与智能控制的设施现代农业;地域特色农业示范与推广;数字农业(海洋)、智能控制、精准化服务、遥感监测等。农业科研围绕区域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公益性研究。
 (一)星火计划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台资农业企业。
 2、计划立项数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其中,“海上福州”方向10项以内。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
 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星火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和台资农业企业资质材料以及合作协议等)等。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 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二)农业科研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市、县(区)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
 2、计划立项数5项以内,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
 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农业科研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等。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 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赵龙郭文涛
 联系电话8803089083333531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医疗卫生项目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县(市)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见病与疑难病、重大疾病与特色专科建设等方面开展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科研水平和诊治水平。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的结题率不低于80%。
 2.采取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支持方式。支持数量100项(其中护理技术20项),其中:财政科技经费资助2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万元;其余为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管理,包括项目管理有关环节及验收,每年底将执行情况汇总抄报我局。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项目推荐单位需出具经费自筹承诺函。
 4.项目申报实行按推荐名额归口推荐,择优立项。推荐名额综合考量各医院资质、规模、科研实力与历年项目结题率等因素。
 
  
   
    | 序号 | 归口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项) | 
   
    | 1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30(护理不大于6) | 
   
    | 2 | 福州市第二医院 | 30(护理不大于6) | 
   
    | 3 | 福州市中医院 | 30(护理不大于6) | 
   
    | 4 | 福州市传染病(孟超肝胆)医院 | 30(护理不大于6) | 
   
    | 5 | 福州肺科医院 | 10(护理不大于4) | 
   
    | 6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10(护理不大于2) | 
   
    | 7 | 福州儿童医院 | 10(护理不大于2) | 
   
    | 8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10(护理不大于2) | 
   
    | 9 99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10(护理不大于2) | 
   
    | 10 | 福州市第七医院 | 4(护理不大于1) | 
   
    | 11 | 福州市第八医院 | 4(护理不大于1) | 
   
    | 12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 13 | 县(市)区发改(科技)局 高新区科技局各2项 | 26(护理自定) | 
   
    | 合计 | 208 |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为: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福州市医疗卫生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2、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王庆金 郭文涛
 联系电话83332971 83333531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2021年度福州市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针对我市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市属高校(附件1)在其优势研究领域内,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联合我市企业开展有重要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较大突破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市属高校院所,合作企业应是在福州市辖区内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本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单位。
 2、项目由市属高校二级学院或系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共同承担,合作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附件2),最终成果须明确由合作单位承接、转化。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的,不予推荐。
 3、项目申请书要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等考核指标。
 4、市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应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并填写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3)。
 5、市属高校院所科研项目计划立项数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6、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6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市属高校科研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企业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等。
 2、各推荐单位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四、联系咨询方式
 1、成果转化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郑荣火李海峰
 电 话:83322832 83352378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附件1:
 市属高校名单(共12所)
 1.闽江学院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阳光学院
 5.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6.福州理工学院
 7.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8.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9.福州英华职业技术学院
 10.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11.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2.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附件2
 项目合作协议书(格式)
 甲方(项目承担单位):
 乙方(项目合作单位):
 为联合申报 年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以下协议:
 (协议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研发经费筹措及比例等)××××××××××××××××××××××××××××××××××××。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