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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3-02-21

各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一学期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考评和鉴定。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现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以及《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补充说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的具体综合测评办法,作为学院统一参考依据,并对测评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

1.做好组织工作,按学生评议、学院评定、学校审核的程序开展测评工作。

(1)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级测评组织,建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学生自评、互评。民主评议过程要求辅导员或班主任必须在场,做好指导监督,避免出现不合理的打分现象。

(2)各学院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测评工作,接受学生对班级评分的复议要求并做出裁定。

(3)学生处负责接受学生提出的复议要求并做出裁定;学生仍然有异义的,按《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2.测评工作应层层落实公示制度,按照同学院、同专业统一原则,确保测评结果更加公平客观。

3.各项附加、附减分数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证明佐证材料要详实,做到奖惩有理有据;学生干部考核加分要以实际业绩为基础,做到客观公正。

4.测评前要进行学习动员,讲明测评的意义、方法等,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端正态度,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组织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5.本次测评工作请及时组织开展,于3月13日前完成,要求如下:

(1)填写个人评分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期登记表》(附件1)、班级汇总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班级)汇总表》(附件2),表格要求填写工整、清晰,班级和辅导员要做好意见签署和签名,纸质材料和佐证材料学院保存。

(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以下材料:

①班级汇总表电子版数据、纸质材料;

②个人评分表纸质材料(每个班级随机抽取3份原件)

注:电子版数据请于3月13日前发送至学生处黄老师邮箱2XXXXXX7@qq.com,要求统一由一人汇总,文件名称规范,各学院打包汇总的压缩文件名称:x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压缩包内班级文件名称:(辅导员姓名)+班级名称,并将纸质材料交至旗山校区综合楼804办公室。

(3)学生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测评过程和相关原始佐证材料进行抽查。

(4)学校近期将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修订,请各学院汇总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本的意见,于3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发送至学生处黄老师邮箱2XXXXXX7@qq.com。文件名称为:xxx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修改意见汇总表。

附件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补充说明》

附件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期登记表》

附件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班级)汇总表》

附件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修改意见汇总表》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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