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人员上交二寸的免冠彩照1张及300元退休纪念品发票(需附超市小票)至人事处(旗山校区行政楼811办公室);
2.退休人员至人事处领取离校人员财产移交单,并按移交清单至相关单位办理清还手续;
3.退休人员拿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移交单至人事处领取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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