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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17 】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案和估算,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征集。我校将择优选用并作为服务采购项目的依据。

一、 评估系统情况及服务要求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平台(下文简称平台)含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项目和海峡银行闽都支行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遵循利旧原则,充分利用e福州(福州通)APP的基础能力,基于闽江师专现有资源以及数字化校园统筹建设的感知设备、传输网络、计算存储设施等共用基础设施,全面整合已有数据资源,形成对外提供的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和校园服务,并构建数据整合、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等能力,打造闽江师专移动大数据中心,促进闽江师专学校治理、校园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的全面提升。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平台为三级等保系统,平台有25+台核心物理服务器、2台存储服务器,搭建3套超融合平台,共有105+台虚拟服务器,及相关安全设备和网络设备。物理服务器的操作系统为CentOS release 7.6,虚拟服务器操作系统包含CentOS和Windows,Web 组件主要为Tomcat和Nginx,数据库主要为MySQL、Oracle、postgresql和SQL Server,主要存储教务管理数据、学生工作管理数据、人事管理数据、一卡通数据、办公自动化数据、教科研管理数据、财务管理数据等数据信息,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姓名、学号/工号、联系方式、身份证、账号信息、工资信息等。此系统有数字化校园基础服务平台数字化校园管理与应用子系统、数字化校园一卡通子系统等功能模块。此系统使用范围局域网和互联网,用户群体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教师,管理者以及决策者。目前系统部署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房内且使用机房的安全设备进行防护。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 统一的数字化校园平台登录与服务入口接入“e 福州(福州通)APP”,以及接入该服务入口的服务与业务的各数字化校园管理与应用子系统等。

平台主要概览如下:

序号

子系统名称

功能项目

1

数字校园基础服务平台建设

1.1

通用基础服务系统


1.2

专用基础服务系统


2

数字校园管理与应用系统

2.1

人事管理系统


2.2

办公自动化系统


2.3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2.4

教务管理系统


2.5

教科研管理系统


2.6

“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


2.7

实习训练系统


2.8

校园安全指挥管理系统


2.9

数据决策分析系统


3

视频会议系统(四个校区)


4

数字化校园一卡通系统


5

智能教室管理系统


6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7

应用服务接口建设

与学校已有系统对接

与本次新建硬件系统对接

与第三方平台对接

8

数字校园综合数据中心建设


9

软硬件支撑平台建设

主机存储系统

安全系统

10

智能财务管理系统


11

采购与资产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12

招生管理系统


13

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诊断系统


14

核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服务器、存储

中心机房

二、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

1.报名人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人法人授权书原件(方案投递人如为法人的无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提供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中的纸质证明材料。

2.各类证书及其他纸质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参加方案征集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校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校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4.方案征集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5.本次方案征集报名材料仅接收快递(顺丰或京东快递)方式寄达的文件材料。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收件人:刘老师,15859021946,收件截止时间:2025923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逾期寄达的报名材料概不接受。

6.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方案。

7.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方案和报价材料要求

1.方案中应提供报名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2.提供项目的服务范围、内容等,并加盖公章。

3.平台目前暂未启动密评工作。服务方案需要包含密码应用方案编制咨询服务,密码应用方案评审服务,密评备案服务

4.本次方案征集方案和报价材料仅接收快递(顺丰或京东快递)方式寄达的文件材料。收件截止时间2025923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件人:刘老师,15859021946。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