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园林绿化项目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闽师专〔2018〕69号),我校将建立园林绿化项目供应商库,凡符合我校园林绿化项目供应商库资格的均可申请加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
(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不低于二级资质;
(三)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有分支机构;
(四)自愿配合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10时至11月28日10时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503室(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13959128241
(三)报名方式:正常上班时间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五)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租用)场所等;
(六)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书面说明变动情况。
(七)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缴纳三千元的履约保证金,出库时予以无息退还;
上述(一)至(六)项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供应商入选
校招标办和职能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申请资料提供不全或按照政策规定不符的供应商不予受理。符合入选条件供应商由招标办负责每年定期汇总上报,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入库,并在校网站予以公告。
已入选的供应商有资格参与我校所有与园林绿化项目采购有关的采购活动(需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闽师专〔2018〕69号】第五条 “运行程序”约定执行。
五、退出机制
供应商若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招标办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给子删除,今后学校将不再录用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一)串、围竞价的。
(二)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以行贿手段或其他非法行为的。
(四)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五)凡每年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拒绝参加报价的。
(六)已参加报价而不履行报价承诺或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送的资料不实,或没有按本办法规定及时提供变更说明情况的,拒不改正的。
附件: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基 本情况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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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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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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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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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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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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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场所或租用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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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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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材料 |
1.诚信承诺书; |
2.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
3.加盖公章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 |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
5.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租用)场所; |
申请单位: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库管理办法》,认可所有事项,现申请入库。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审 核 意 见 |
职能部门: 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校招标办: 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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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交材料按表内列示顺序装订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单位申请进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并承诺如下:
自觉遵守《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自愿接受其条款的约束,积极配合贵办做好相关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学校的委托事项。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职能,确保管理有序、规范,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内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围绕更加客观反映供应商服务质量、更加有效提升效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做到规范有序、价格透明、有效竞争、便捷高效。
第三条供应商库组建
供应商库组建工作应在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制定供应商库准入、监督、淘汰机制。
一、组建申请。应由招标办或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本职能工作范围供应商库组建申请,填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建库申请表》(附件一),上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二、组建方式。应采取学校职能部门推荐和公开挂网遴选相结合的方式,经职能部门和招标办审核后,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供应商准入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法定供应商资质;
(二)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有分支机构;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的相关材料;
(四)自愿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二)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四)基本情况包括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QQ号等;
(五)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七)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书面说明变动情况。
(八)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缴纳不低于三千元的履约保证金,出库时予以无息退还;特殊情况可不交纳履约保证金,但申购单位或职能部门需向采购办做出详细说明并报备。
第四条供应商入选
招标办和职能部门对供应商申请进入供应商库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申请资料提供不全的供应商不予受理。符合入选条件供应商由招标办负责每年定期汇总上报,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入库,并在校网站予以公告。
第五条运行程序
申购单位、招标办和负责申购单位的学校党风廉政效能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抽选小组,根据项目需要抽选供应商,并对抽选结果共同签字确认(具体抽选程序详见附件四)。
(一)申购部门立项文件经审批同意后,填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抽选表》(详见附件五),到招标办办理抽取工作。
(二)根据项目类别,招标办负责使用抽取系统软件,按照1:3比例在学校供应商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如只选取一家供应商实施,抽取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备选供应商)。
(三)抽选表原件由申购部门留存,招标办做好抽选表复印件存档工作。
(四)备选供应商结果一经产生,由申购部门负责通知备选供应商报价相关工作。备选供应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与报价,对拒绝参与报价的,由招标办负责通知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备选资格6个月,招标办可以重新抽取以补足备选供应商家数。
(五)报价时,各备选报价人应按要招标文件要求派员按时到场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函至我校申购部门。申购部门在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效能监督员的监督下,择其最低报价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供应商。
(六)服务类采购项目报价时,各备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上年度同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理低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此合理低价由学校申购单位、职能部门及财务科根据上年度采购情况共同确定,由申购单位填报《服务类同类型采购项目合理低价确定表》(详见附件六),并由申购单位在年初时向招标办报备。招标办在组建信息库时应将此价格通知库中各供应商,并参照执行。
第六条管理监督
学校供应商库实行分级管理、优胜劣汰机制,招标办将对供应商供货价格、数量质量、售后服务、诚信经验与合同履约能力等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一)申购部门认真填写《供应商评价情况表》(详见附件七),应做好项目实施供应商服务评价工作。凡存在供应商服务不到位的项目,申购部门应将《供应商评价情况表》送交招标办存档,作为年度评审供应商执行情况的依据。
(二)招标办与职能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汇总、审核学校供应商库供应商服务情况,按照“优胜劣汰”方式,对评价差的供应商给予剔除,今后学校将不再录用;对评价好的供应商给予延续,并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校供应库中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应低于6家,如有特殊项目,初次建立供应商库中供应商应不低于3家,并在次年增补至6家以上。
(四)当学校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不足或因剔除后不足6家,招标办应根据规定,采取增补的方式增加供应商库中供应商数量,以满足工作需求。供应商库的增补原则上每年的第一个学期组织一次,可由职能部门或招标办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报批。
第七条退出机制
供应商若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招标办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剔除,今后学校将不再录用。
(一)串、围竞价的。
(二)以他人名义竞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以行贿手段或其他非法行为的。
(四)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五)凡每年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拒绝参加报价的。
(六)报送的资料不实,或没有按本办法规定及时提供变更说明情况的,拒不改正的。
第八条纪律监督
学校参与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与供应商有亲属或有利益关系的要主动提出申请回避。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招标办负责解释。原学校或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建库申请表
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
3.诚信承诺书
4.供应商抽选流程
5.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抽选表
6.服务类同类型采购项目合理低价确定表
7.供应商评价情况表
附件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建库申请表
申请建库部门: (盖章)后勤管理处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建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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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库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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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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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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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供应商名单 |
(若有,请填写具体供应商名称;若无,请不必填写) |
职能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招标办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招标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
附件2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基 本情况 |
机构名称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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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联系人 |
|
机构地址 |
|
联系电话 |
|
QQ号 |
|
自有场所或租用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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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
提交的材料 |
1.诚信承诺书; |
2.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
4.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租用)场所; |
5.其他材料 |
申请单位: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库管理办法》,认可所有事项,现申请入库。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审 核 意 见 |
职能部门: 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校招标办: 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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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交材料按表内列示顺序装订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单位申请进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并承诺如下:
自觉遵守《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管理办法》,自愿接受其条款的约束,积极配合贵办做好相关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学校的委托事项。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供应商库抽选流程
申购单位填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库抽选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抽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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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相应供应商库资料,并开展抽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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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单位、后勤管理处各派人员,与负责申购单位的党风廉政监督员共同组成抽选小组,对项目开展供应商抽选工作,并对抽取结果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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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表原件由申购单位留存,复印件交后勤管理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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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5
供应商库抽选表
编号:
申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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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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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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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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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选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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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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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抽 选 结 果 |
现场随机抽取情况 |
抽选三家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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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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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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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随机抽取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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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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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因供应商不参加询价,可通过抽选方式进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