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明校园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 首页  >  
  • 通知公告
  • 【行政人员面试资格复审】2015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15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5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现将我单位岗位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4月23日(周四)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二、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811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此外,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本人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曾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应聘人员应提供证明材料。

    (三)香港、澳门地区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表。

    (四)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包括同意报考函,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最晚在体检考核时提供。

    (六)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岗位其他要求(党员、学生干部等)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其它

    (一)面试资格复审由本人直接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二)主动放弃面试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遇此类人选则另行通知。

    (三)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0591-2351000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