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竞争性选择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LX2024001
三、需求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选择文件第四章)
采购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拟选银行数量 |
1 |
1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选择文件“第四章 服务需求” |
6年 |
1家 |
四、参选银行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持有国家认可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4.3具有承办福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质,且承办过福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竞争性选择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无需报名,竞争性选择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公告正文之后,请有意向参选的银行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采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0:00,递交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师训楼一楼第五会议室。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0:30。
6.3开标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师训楼一楼第五会议室。
七、参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参选银行在响应之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交参选保证金50万元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成交结果确认后,对没有入选的参选银行的参选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对已入选的参选银行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再退还参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给入选银行。
7.2参选银行必须以对公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提交参选保证金。
7.3参选保证金最迟应于2024年6月24日17:00前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信息:户名: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号:10005530768001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7.4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银行遴选项目保证金”。
7.5在现场递交相关响应材料时,应单独递交参选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参选银行公章)以供查验。
7.6未按规定缴交参选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7下述情况下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7.7.1参选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7.7.2参选银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7.3入选银行不按规定与预算单位签订合同的;
7.7.4入选银行将入选项目转让或全部分包给他人的;
7.7.5入选银行未经预算单位同意,将入选项目部分分包给他人的。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同一总行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分(支)银行参选此次竞争性选择。
8.2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转载无效。
九、质疑投诉
各潜在参选银行对本次竞争性选择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受理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3510029,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508。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351016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14日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竞争性选择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