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一、高等院校全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学制:三年
五、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校概况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师范办学历史的老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被誉为“闽师之源”的全闽师范学堂。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史中,培养了冰心、林默涵、邓拓、翁良毓等许多享誉海内外的专家学者、仁人志士,以及时代楷模吕榕麟等千名校长、万名教师,培养了一代代表演艺术家和全国道德模范王锦萍等众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为我校题词“严谨治学,桃李芬芳”。
学校是全国首批健康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发展潜力排名高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现有旗山校区、仓山校区、甘蔗校区、福清校区、光禄坊校区、工业路校区六个校区,占地1042.39亩, 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教学单位12个,福州市艺术学校、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和附属实验小学、4所附属幼儿园等7个直属管理单位以及附属永泰幼儿园、附属永泰小学等2个指导单位,并立项建设附属中学1所。在编教职工(含附小附幼)765人,高校专任教师702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名,中国戏剧“梅花奖”2名,省级各类名师24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省级课程思政名师和团队2个。学校是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校,培养全科型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是承担福建省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男生培养计划的专科院校,是全省唯一承担闽剧表演艺术人才的高职院校。学校开设师范类、工科类、艺术类、医护类专业45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非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培训学员年均3万人。其中,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7项,省级专业建设项目62项,目前,职教集团(联盟)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2个。省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6个,省级实训基地10个,国家级、省级培训基地31个。
学校坚持政校企协同育人,为福州市高新区数字经济市域产教联合体、海峡两岸心理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建设院校;组建闽江文旅演艺职教集团、福州幼教集团、福州康养职教集团、网龙普天数字教育产业学院、海比跨境电商产业学院、新大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产业学院、申远化工新材料产业学院、麦斯特人才发展产业学院、闽江文旅产业学院,建有福建省小学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群实训基地、智能制造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托幼一体产教融合实训基地、VR/AR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成立物联网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智慧文旅服务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海外华文师资培训中心、食品与药品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学校成立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为董事长的校董事会,建立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互利共赢的紧密型、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办学机制。
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获评教育部教育对外援助项目1项,获批福建省“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中国戏曲及跨境电商等2项课程资源获评福建省“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资源”。截至目前,学校与9个国家建立合作关系,累计面向10个国家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作为东南亚重要祖籍地,学校率先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开办应用外语(马来语+商贸)、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商贸)等专业,满足走出去的企业对掌握东南亚地区语种人才的需求。同时,学校积极开展海外华文教师培训和教育文化交流活动。先后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福州市海外华文教育基地”“东南亚华裔青少年祖籍地文化交流培训中心”。2018年,在金边设立“中柬华文师资培训中心”。2021年,学校华文师资培训项目获评“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目前,累计举办18期海外华文师资研修班,培训了1000余名海外华文教师,培训量超1.6万人日。
学校秉承养浩然气、广仁爱心的校训,坚持“立教八闽,涵育四海”的办学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冰心文化”闽师素养育人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49项;学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2024年改名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20项,省级奖项174项。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获奖成绩均居全省职业院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师范类就业率稳居省同类院校前列,非师类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社会满意度高,学校美誉度高。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就业创业竞赛中成绩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管理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分会理事单位。
七、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八、入学申请资格
1.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
4.申请人所持证件须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九、报名申请材料
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单独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如实填写,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4.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
(1)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
(2)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扫描件。
5.护照尺寸白底照片(JPG格式,不低于390*567像素)。
6.港澳台全国联考成绩单PDF文件。
7.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①上述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均需为文件原件的PDF彩色扫描件;②申请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若被录取,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备注2: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十、审核、面试及录取
1.材料发送:2025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将压缩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mjsz_gjc@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台湾地区单独招生入学申请”。
备注: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对文件进行整合、命名和压缩。如文件提交格式与要求不符,可能造成学校审核不通过。具体要求如下:
①文件整合:
每一个材料编号仅对应1份PDF文件,如果该材料内含多页,请合并为一份彩色PDF文件,并按要求命名。
分项材料命名方式及编号示例如下:
李磊-1-身份证件扫描件
李磊-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华侨港澳台学生单独招生入学申请表
李磊-3-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证明材料
李磊-4-照片
李磊-5-港澳台全国联考成绩单
李磊-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②文件压缩:压缩包命名示例:
李磊-台湾地区单独招生入学申请
2.初审: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学校于7月下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通知考生本人。
4.录取: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十一、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4.申请人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学费
(1)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舞蹈表演为7200元/生•学年。
(2)医护类专业:助产、护理、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为6600元/生•学年。
(3)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专业为8000元/生•学年。
(4)其余各专业为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旗山校区: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生•学年。
(2)仓山校区: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生•学年,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生•学年。
(3)福清校区: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生•学年,六人间住宿费为870元/生•学年。
3.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十三、其他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3.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3531879
传真:(0591)23531879
电子邮件:mjsz_gjc@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网址:http://www.fzmjtc.cn/
附件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单独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单独招生入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