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学生
办事依据:1.《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
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
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榕发改价格〔2022〕39 号榕价)
办理地点:教育缴费云平台

到现场办理次数:0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全天
受理单位:财务处
岗位责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1-23510155
二、申报材料
无
三、办事流程
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学校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明确,学生要认真辨别一些转账、付款、余额提醒等类型的短信及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