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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3-12-15

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部门、学院应坚持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抓手,以“双高校”建设契机,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学校资源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收入预算实事求是,全面、全额纳入学校统筹,支出预算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大部署决策,确保收支平衡。

(二)科学规范、强化约束。严格按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加强项目库建设,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精细化编制预算,着力增强预算安排科学性。

(三)公开透明、提升绩效。全面推进我校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多部门协调机制,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健全事前事后绩效评估机制。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预算编制单位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其中专项项目支出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编制预算办公设备由党政办汇总编报;各类货物、服务由资产管理处汇总编报修缮工程类由后勤保卫处汇总编报基建工程类由基建处汇总编报二级学院教学业务经费由财处根据教师及学生人数统一测算按定额核拨二级学院预算申报需经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预算数据提供部门详见附件1

(二)收入预算。各部门、学院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三)支出预算。各部门、学院要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2024年预算。结合2023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四、编报程序和具体安排

各部门、学院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部门、学院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各项预算的绩效指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12月18日(周一)下班前:请各部门、学院指定专人预算编报工作,并填写《预算编制用户信息表》(附件2),以便财务处授权。报送至财务处邮箱:cwkoffice@126.com。

(二)12月19-24日:通过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的预算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及审批(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及审批流程详见(附件3:《预算操作手册》)。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财务处将直接以基本运行费核定单位收支预算。

(三)12月25-29日:财务处审核,校财经领导小组及各归口部门统筹协调。

联系人:梁莹莹老师    咨询电话:23510153。

附件:1. 预算基础数据编制责任单位和编制依据表

2.《预算编制用户信息表》

3.《预算操作手册》


                           财务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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