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缮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供应商库重新遴选建库公告的澄清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10-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修缮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供应商库重新遴选建库公告的澄清公告(二次)


1、原公告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修缮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供应商库重新遴选建库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3、更正澄清事项及内容

根据采购人关于项目会议要求,该项目建库公告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一、通用条件”第1点与公告附件中的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更正澄清如下: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一、通用条件”第1点为:依法登记设立满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相应法人资格,注册地应为福建省内(不含分支机构)。

更正后的附件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


附件:更正后的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20231018更正后公告)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修缮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供应商库重新遴选建库的公告.docx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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