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2024006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2024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附属单位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2024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附属单位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纪检监察审计室2024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附属单位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2024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附属单位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2024006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价(元)

最高控制价(元)

1

审计服务

(详细采购品目详见附件1)

1

74000.00

74000.00

注意

①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或项目如有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单价报价超过项目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改总价。

四、资格审查内容

4.1、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

4.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符合本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

4.5、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内容。

4.6、投标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7、投标人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高校财务审计经验。

五、投标文件要求

5.1、投标人需编制由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及资格审查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壹份。

5.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必要时我校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5.2.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2.3、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4),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5.2.5、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点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收凭据复印件)。

5.2.6、提供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5.2.7、提供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校财务审计业绩材料,包括合同及相应的审计报告封面(封面须有能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的报告编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8楼817室。接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3282652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8楼817。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9.5、中标供应商应按审计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保证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在审计过程中终止合同或审计项目完成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将审计报告等资料及时报送采购人,并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包括纸质、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 码标示规范、清晰。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9.6、中标供应商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人以外的第三者;若中标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中标供应商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9.7、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审计项目无法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现重大失误、无故拖延拒绝接受审计任务等情况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8、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采购人除相应扣减要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协议。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17时止。

十一、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

学校招标办受理人:张老师,电话:23510029。


附件:1.详细采购品目、相关技术参数及图例

2.采购项目询价表

3.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5.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6.投标密封袋封面格式


附件下载: XJ2024006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2024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附属单位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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