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旗护卫队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我校拟对国旗护卫队装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列

品目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万元)

最高控制价(万元)

1

国旗护卫队装备 (详细品目详见附件)

1

3

3

注意: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内容及需递交的相关文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文件(必要时我校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内容。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1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2. 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时间为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3.开标时间

本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20191129日下午15:00

4.开标地点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8楼第二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8807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5859191215

五、中标条件

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二条之要求。

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报价单必须密封完整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上须填写本招标公告第七条第3款规定要素,报价单可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一并密封)

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通知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根据我校相关部门要求视情签订采购合同。

2. 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八、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191122日至1129日上午10时止。

九、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或纪检监督室。
 
学校招标办受理人:熊老师 电话:23510029
 
纪检监督部门受理人:翁老师 监督电话:23510115

监督员邮箱:mjszjw@163.com

 

附件:1.采购项目询价表

2.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3.详细采购品目、相关技术参数及图例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112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招标办